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热点专题>>廉政研究在宁大>>正文
廉政研究在宁大

努力构建党风廉政文化建设 营造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谐氛围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8日    浏览次数:[ ]次

民族预科教育学院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 强调全党要保持清醒头脑, 居安思危, 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 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 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高校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到学校, 就是要建设和谐校园。没有和谐的校园, 就没有和谐的教育, 也就没有和谐的社会。实践证明并将继续证明,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关键在党, 重心在基层;建设和谐校园, 同样关键在党, 重心在学校的各级组织。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等作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主要内容,充分说明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新时期新阶段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指出: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高校只有坚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特别是廉洁教育,不断对全体教职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在理想信念、党风党纪、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教育上下功夫,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努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为建设和谐校园奠定思想基础

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教育是基础。教育有助于形成稳定的价值取向, 价值取向一旦确定, 将对人的行为产生长远的根本性的影响。如何充分发挥教育的作用, 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成效及和谐校园建设的进程。因此, 我们必须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 按类别、分层次改进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首先,在学校党员干部中加强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 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 特别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保持先进性, 坚持正确的办学方针和科学的办学理念,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 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坚定意志, 提高境界, 保持情操, 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其次, 在广大教师中加强“崇教厚德、为人师表”的主题活动, 使广大教师全面、正确地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深刻内涵, 自觉而坚定地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始终严格要求自己, 把人格力量与学术力量、治学与育人、教育者身份与受教育者身份有机结合起来, 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自律意识, 以高尚的师德情操、丰富的学识修养、强烈的责任意识、无私的奉献精神影响学生、感染学生、培养学生, 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 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再次, 在广大学生中深入开展“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活动, 把廉政文化引入校园、引入教材、引入课堂, 抓好对学生的廉洁教育, 倡导并形成“以廉为荣, 以贪为耻”的氛围, 引导学生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团结互助, 明是非、知荣辱、辨善恶、懂是非。只有这样, 才能创造理性平和、积极向上、安定有序的校园氛围, 为建设和谐校园进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为建设和谐校园提供有力保证

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 以下简称《实施纲要》) 要求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确实, 要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力度, 就必须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 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 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因为反腐倡廉的经验已经证明, 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 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为此, 必须加强党风廉政法制建设, 建立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 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这实质上是以正确行使权力为重点, 用改革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形成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有效机制, 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因此, 抓住了制度建设这一根本, 就抓住了建设和谐校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从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角度来审视, 所以, 应当着重抓好六个方面制度建设。

(一) 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中央历来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建立严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并明确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责任。可以说,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体系的一项根本性制度, 是反腐败的“龙头工程”, 也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总抓手”。近年来, 正是随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深入落实, 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是, 到目前为止, 还有包括高校的一些领导在内的领导干部错误地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只是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监督部门的事, 与自己关系不大, 从而放松或者忽视了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负的责任, 以致这些单位和部门的腐败现象滋生蔓延而得不到及时有效地遏制。邓小平同志曾指出: “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 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江泽民同志也指出, 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领导班子主要领导负总责,实行“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 保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一级抓一级, 一级带一级, 逐级负责,层层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明确规定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的领导集体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应负的责任, 并以制度的形式将这种责任确立下来, 使每个领导干部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奖惩措施明确, 增强了领导集体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体现了我们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中形成的“党委统一领导, 党政齐抓共管, 纪委组织协调, 部门各负其责, 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校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就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学、科研、后勤、招生、人事、外事等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领导干部对分管的工作和所管的干部行为负责, 一级对一级, 一级抓一级, 一级带一级, “一把手”负总责, 形成全体党员和全体师生员工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的局面。通过这种有效的发挥根本性作用的制度建设, 能够克服领导干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 能够使各级领导集体和领导干部自觉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 认真做好自己分管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切实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学、科研、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 使学校各方面工作处于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有序发展的状态, 从而推进和谐校园建设。

(二) 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我们党在长期的实践中所形成的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工作制度、生活制度和监督制度, 都体现着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 是巩固党的组织、实现党的团结统一的基本条件, 是建设一个团结和谐的领导班子的关键。学校坚持民主集中制, 要从自己的类别、层次出发, 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 严格党内生活, 严肃党的纪律, 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 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积极性创造性, 从而实现增进党的团结统一, 以党内和谐促进学校和谐。凡属学校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都必须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由领导班子依法作出决定, 正确集中集体的智慧,防止个人专断, 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以利于形成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的合力。

(三)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首先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选拔使用德才兼备、有本事靠得住和在教学、科研、后勤管理等方面实绩突出、群众信任的干部, 从组织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其次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重点培养师德好、业务精、有潜质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带动整个教师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 要突出推行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考察、选拔、任用的公开制度, 公开考察、选拔、任用的依据、条件、程序等; 实行岗位轮换制和竞聘制, 废除岗位终身制,让真正德才兼备的人能够及时充分发挥作用。当前尤其要注意对掌管“人、财、物”的部门领导实行轮岗和离任审计, 还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四) 完善后勤基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后勤基建领域, 是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完善后勤基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关键是要引进竞争机制, 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责任制, 推行物品采购的市场化和公开招标制, 实行各种配套服务设施经营权的公开招标和经营管理的目标责任制, 加强检查监督, 努力消除后勤管理方面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

(五) 积极推行采购招投标制度。随着事业发展壮大,学校的资金进出频繁、流量日趋增大, 基建工程、修缮工程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以及图书资料项目不断增加。资金的流动工程的实施、仪器设备的添置、图书资料的采购, 能否安全有效, 关乎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是否健康有序, 关乎师生的切身利益是否得到保障, 关乎学校是否可持续发展。推行采购招投标制度, 实行阳光作业, 无疑为安全有效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证。具体地说, 各学校特别是高校要成立物资采购中心和基建招投标领导小组,除政府规定的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全部进入省、市招投标中心外, 对自筹资金的小额基建项目、修缮工程和设备、图书等物资采购, 都要在校内组织招投标, 以保护学校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保证项目质量。在这个过程中, 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 尽可能避免违纪违法问题的出现, 维护招投标的正常秩序和各方正当权益。

(六) 完善招生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招生工作, 既关乎学校办学质量, 更关乎广大考生及其家长的权益, 体现着社会公平正义, 历来为社会各界所瞩目。必须从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实际出发,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高中阶段学校和高校招生工作各项管理制度, 明确招生章程和广告规范, 正确实施招生政策, 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流程, 严格执行招生纪律, 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 切实做到政策执行不走样, 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别是要严格规范保送生、各类特长生、政策性照顾考生及单独考试等招生录取工作, 防止出现漏洞, 使一切招生工作始终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除切实加强上述制度建设外, 各级各类学校还应当针对当前教育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矛盾, 积极探索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三、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 为建设和谐校园构筑风险屏障

《实施纲要》指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关键。”这是一个重要而深刻的论断。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加强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长期任务。2003 年 12 月 31 日,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试行)》 (下称《党内监督条例》) ,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十项监督制度, 贯穿在行使权力的全过程, 以保证廉洁从政为目标, 突出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集体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具有鲜明的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监督的特征。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 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责, 在党内形成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热情支持和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 另一方面要把党内监督与各方面监督结合起来, 包括把强化党组织的监督、党的专门机关的监督与加强党员的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党外监督等结合起来, 形成监督合力。特别要把预防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有机结合起来, 紧紧抓住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 采取综合措施, 加大监督力度, 保证监督实效。学校的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学校党委的主要负责人担负着重要的领导责任, 应当自觉抓好各项监督措施的落实, 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促进监督工作健康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

(一) 深入落实校务公开, 推动民主监督。实践证明,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和防腐剂。通过推行校务公开, 能够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增强主人翁意识, 参与到学校的重大决策和各项事业发展进程中来, 依法履行监督责任, 有效预防和避免决策失误, 预防和制止腐败, 保证学校健康发展和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完善校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坚持学校党委领导, 学校行政是实施主体, 由学校党委、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组成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学校纪委、工会、教代会代表组成监督小组; 抓住关键和重点, 细化校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 解决好师生员工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 注重实效, 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可信、公正, 使群众真正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并及时采纳师生员工的合理化建议, 回应师生员工的呼声和诉求。在校务公开的全过程, 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学校教代会的作用, 尊重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使学校的领导集体、领导干部和各职能部门真正在广大教师的监督下依法行使职权; 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校内外舆论特别是新闻监督的作用, 自觉主动地将学校事务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二) 大力转变纪检监察工作作风, 强化专门监督。学校的纪检、监察工作部门是学校的专门监督机构, 承担着重要责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 学校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改变思想作风, 切实转变工作方法, 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主动深入到学校各“人、财、物”部门、教学单位、科研部门、后勤实体、党团组织和师生员工当中, 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解决新矛盾, 从而更好地强化重大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专门监督, 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转变纪检、监察工作作风, 具体来说, 应当着重通过抓好三方面工作来实现。一是把党风廉政教育同纠风工作结合起来。针对某个时期的突出问题, 有针对性地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防患于未然, 进行专项治理, 以党风促进教风、学风, 保证良好的校风。二是把党内监督同群众的民主监督结合起来。加强党委内部的监督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 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及时查处存在的问题。三是把依法办事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依法办事的前提是有法可依, 建章立制的目的是有章可循、依章办事。有效监督的作用就在于依法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做到一切权力运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 充分发挥教育审计的职能作用, 突出财经监督。当前, 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 处在一个新的经济社会重要转型期。教育事业也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教育规模不断扩大, 教育办学体制、投资体制、后勤社会化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 教育资金的筹措呈现多渠道、多元化的趋势,教育经济活动变得纷繁复杂。如何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 如何有效加强对教育经济的监督管理, 更好地为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 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四、严厉惩治腐败, 为建设和谐校园筑牢党纪国法防线

反腐倡廉, 要靠教育、靠制度、靠监督在此基础上, 对于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 只能严厉惩治。这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底线和最后手段, 是我们党与腐败分子最直接、最激烈的较量。只有严惩腐败分子, 才能增强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和震慑力, 更好地达到警醒和预防的目的, 促进各级领导集体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率先垂范, 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这一指向,同样适应于各级各类学校。确实如此, 我们只有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惩处力度, 才能使腐败分子为其违法违纪和腐败行为付出高昂的经济成本、道德成本和社会成本, 在“政治上身败名裂, 经济上倾家荡产, 思想上后悔莫及”, 进而教育绝大多数人遵纪守法, 清正廉洁。

(一) 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从严惩处腐败分子。各学校特别是高校党委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 纪检、监察部门要协调组织好有关部门, 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在这个过程中, 要努力改进办案方法, 提高依纪依法办案能力, 以查办发生在学校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 突出查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生考试、校办产业经营管理、教育收费和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学术造假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 认真查办严重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 严肃查办以权谋私、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案件, 大力治理商业贿赂, 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因干部腐败和作风不正而引发的校园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确保学校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圣地的崇高和纯洁。

(二) 加强分析研究,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查办案件不是目的, 而是反腐倡廉的手段。因此, 各级各类学校在对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严肃处理的同时, 要加强分析研究, 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条件, 查找制度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 发现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针对存在问题和漏洞提出综合治理的建议, 促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完善管理措施,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这样, 通过查办案件, 举一反三, 促进制度建设, 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将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更好地奠定思想道德基础, 更好地为建设和谐校园筑牢党纪国法防线。

五、紧紧围绕中心,充分发挥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服务功能

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要改变以往传统的坐而论道式说教方法,把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与高校中心工作、根本任务、教风学风校风建设等紧密结合,寓教于理,寓教于文,寓教于各种校园文化活动之中,通过搭建廉政文化平台,多途径、多渠道、多手段、多层次地开展廉政文化活动,构筑与培养可靠接班人任务相适应,与大学育人工作相传承,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协调的校园廉政文化,促进高校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搭建平台,服务学校中心工作。 高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廉政文化建设必须始终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来开展,在充分利用现有校园报纸、广播等文化阵地的基础上,建立校园廉政文化景观,开设廉政文化园地,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橱窗,张贴廉政文化宣传图片;在学校图书馆设立廉政文化书报专柜,建立廉政文化图书角;在办公场所摆放廉政格言,悬挂警句条幅,在校园网站开设廉政教育之窗等,弘扬正气、促进廉洁、鞭挞腐败,消除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消极因素,确保党员干部既勤奋工作,又廉洁自律,在高校形成和保持聚精会神育人才、一心一意谋发展、反腐倡廉树正气的良好风尚。

(二)组织活动,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高等教育工作,要求我们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从严治教、规范管理服务于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人才健康成长与和谐校园建设。廉政文化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要广泛开展师生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组织开展以榜样示范为重点的廉洁文化教育活动,通过培养和塑造廉洁自律的先进典型,用榜样来宣传“敬廉、崇洁、尚俭”的校园廉政文化价值观,增强廉洁教育的说服力、吸引力、感染力和亲和力;同时,注意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师生掌握判断是非界限。要组织开展党纪知识竞赛、廉政书画展览、廉政主题演讲、廉政节目汇演等活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风尚,使广大师生在校园廉政文化氛围的熏陶下,更好地为加快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

(三)人人参与,促进学校作风建设。 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要与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结合起来。要认真搞好思想发动,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通过文化搭台、廉政唱戏,把大家集聚到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中来,形成建设校园廉政文化的浩荡声势和整体合力。要充分发挥高校的人才和学科优势,设立廉政教学研究机构,组织开展反腐倡廉课题研究;组织开展读廉政书、写廉政文、赠廉政台历、发廉政短信、送廉政贺卡等活动,让廉政文化走进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之中,不断拓展教育平台、拓宽教育渠道、扩大教育成果,努力营造高尚的师德、优良的校风和严谨的学风,促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形成人人思廉、人人促廉、人人争廉的良好氛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 也是建设和谐校园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 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必将强有力地为建设和谐校园提供政治、组织、思想、制度保证, 促进各级各类学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从而提高全民族素质,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和科学文化基础。

(本文获校纪委征文优秀奖)

上一条: 高校廉政文化内化路径探讨

下一条: 高校廉洁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策研究

【打印】    【收藏】      【关闭】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邮编:750021 宁ICP备010046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本月访问量:
总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