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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研究在宁大

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8日    浏览次数:[ ]次

后勤集团 刘晓军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一论述是我们党根据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战略性目标,是我们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行动指南。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必须全力构建具有宁夏特色的惩防体系框架,奋力开创我区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一、要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党的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所在,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自觉做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不动摇,在大是大非上头脑清醒,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在思想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追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决维护中央和自治区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二、要加强廉洁政治建设

所谓廉洁政治,就是不谋私利的政治,它与腐败政治是根本对立的。其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本质是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不以权谋私。建设廉洁政治,就是要实现干部清正,保证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就是要实现政府清廉,促使公共权力规范运行;就是要实现政治清明,促进政治文明充分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鲜明提出要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人民的期盼,意义十分重大。 

(一)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也是我们党一贯的政治主张

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巴黎公社建立“廉价政府”的总结,指出只有建立新型的无产阶级政权,才能彻底消除腐败和官僚主义。“廉价政府”要取消一切特权,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防止干部变成在党内恣意作威作福的官僚。列宁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廉政思想,指出无产阶级国家应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廉洁机关,不容许任何人利用手中权力,将政权变为掠夺人民、谋取私利和享有各种特权的压迫机器。

(二)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政治文明是人们在改造社会的实践中获得的政治成果的总和,集中体现了人们的民主意识、政治文化素养、政治行为方式,特别是权力行使者的政治道德、政治信仰、奉献精神和民主行为发展程度。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内容的现代政治文明,体现了民主法治、公正廉洁的基本政治理念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崇高价值追求。这些政治追求和社会理念,与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具体要求和长远目标是一致的。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有利于实现、维护、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主人翁地位,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不竭动力;有利于营造自由、平等、宽松、和谐的政治氛围,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和谐的政治关系;有利于确认人的价值和存在,优化人的生存环境,提高人的生活质量,促进人的自由、全面、持续发展,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塑造高素质的政治主体。

(三)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在新形势下,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执政条件和党员队伍组成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来自外部的风险前所未有,党的建设特别是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面临各种风险和考验。解决这些问题,应对这些风险和考验,关键在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廉洁政治搞好了,能够进一步坚定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更好地促进党的思想建设;能够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建设团结奋进的领导班子和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更好地促进党的组织建设;能够进一步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和清正廉洁的作风,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促进党的作风建设;能够进一步健全党的各项制度,更好地促进党的制度建设。我们要通过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党的执政地位。这既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的拓展和深化,也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加强政权建设的伟大探索,更是中国共产党人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的重要贡献。

(四)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适应反腐倡廉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七大以来,经过全党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一些领域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同时也要看到,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员众多、影响恶劣;腐败行为更加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揭露和查处难度加大;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严重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问题仍然突出。这些情况表明,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形势决定任务,反腐倡廉的新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抓好惩治腐败这个紧迫任务,又坚持建设廉洁政治这个战略目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妥善应对反腐败过程中发生的新情况,有效解决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问题,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实际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要坚持有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逐步探索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法规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这既是我们党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我们党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基本遵循。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到位。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进行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地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按照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从工作实际出发,从具体事情入手,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监督检查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目标任务、关键环节和阶段性重点,紧紧围绕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开展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自治区加快推进沿黄经济区、黄河善谷、生态移民、“两区”建设等各项部署开展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问责力度,切实把十八大精神落实到最基层,做到群众心坎上。

(二)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十八大报告指出:“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这既是中央对坚决惩治腐败的态度,更是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违法

案件的要求。要按照十八大的要求,牢固树立纪检监察机关有案不查就是失职的理念,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在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毫不放松地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增强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着力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天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推进具有宁夏特色的惩防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按照构建制度框架,突出领导干部、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四个重点,健全任务分工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责任考评机制、意见反馈机制、奖罚追究机制五项机制这一总体思路,在党政机关,重点抓廉政风险防控;在农村,实施“勤廉为民”工程;在学校,开展“清风校园”建设;在国有企业,强化“廉洁企业”创建;在城市社区,推进“清廉社区”建设;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开展“防治腐败”试点工作,逐步实现惩防体系建设在社会各级组织和领域的全覆盖,编织一张疏而不漏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天网”,使党员干部不愿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使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四)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落实好十八大的要求,必须更加关注民生,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方面,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认真解决征地拆迁、就业、卫生、教育、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化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成果,建立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坚决向庸懒散奢“亮剑”,向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说“不”,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渠道,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更加主动地正视和化解矛盾,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赢得人民群众最全面、最广泛、最可靠、最有力的支持。

四、切实把建设廉洁政治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中去

(一)更加注重廉洁政治教育,夯实建设廉洁政治的思想基础。深化反腐倡廉“五大基地”建设,打造重点岗位廉政教育、廉政微博信息、网络监督、媒体专栏、远程教育及廉政教育短信等“六大”平台。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施行分类分层次教育,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作风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帮助领导干部树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通过文化的形式、运用文化的力量,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让廉洁理念深入人心。积极开展以廉政文化“六进六增”为载体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坚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大众文化建设中,融入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之中,渗透到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活动中,贯穿于国民教育全过程,按照“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原则,大力扶持群众业余廉洁文化活动,指导、吸引群众参与、开展各类廉洁文化活动,培育公民廉荣贪耻、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气。

(二)更加注重完善监督措施,抓住建设廉洁政治的核心。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重点部位的监督。全面落实民主生活会、民主集中制、重要情况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干部外出管理、经济责任审计、谈心谈话、诫勉和函询、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双考双评双挂钩”动态跟踪考核等制度,强化对干部跟踪管理监督。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构建立体式干部监督网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抓总、组织部门互通信息、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统筹整合”的运行模式,构建干部监督管理大格局体系。要增强干部监督制度的“权威”意识、“平等”意识、“保护”意识。每一个毕节的社会成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保持一种对制度的敬畏精神,树立“制度高于个人”、“制度就是高压线”的理念,自觉维护制度的权威性。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执行没有例外。

(三)更加注重源头治理,抓住建设廉洁政治的关键。围绕风险防范和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源头预防,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增强科学预防能力。在风险防范机制方面,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工作,紧紧盯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有针对性的落实防控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风险防范体系。在权力运行机制方面,围绕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建立权力分解和制衡机制,着力解决权力过于集中而又缺少制约的问题,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配置并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公开;通过清权、确权、分权、授权,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等措施,实现审批流程最简、审批时限最短、审批项目最少、服务对象最方便;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提出、讨论决定、公示评议、监督实施、评估考核等流程;对重要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按规定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制定权力行使特别是行政处罚实施细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固定权力运行路径;不断拓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内容,实现从行政审批监管向行政执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其他行政管理领域延伸,把电子政务作为执行制度的有效载体。

(四)更加注重预警平台建设,抓住建设廉洁政治的根本。要按照体系化的要求全面推进预警平台建设,形成一套综合的风险预警体系,及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劝诫,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针对性,既设党纪国法的“高压线”,又建干事创业的“安全区”,激发党员干部想干事、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永葆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精气神”。全面深入开展风险防控,以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加强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预警处置、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估机制,健全执纪执法部门、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分析廉政风险制度,建立健全智能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警告劝勉、纠正偏差、督促整改等相应措施,及时纠正偏差、堵塞漏洞。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及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组织认为有必要告诫防范的问题,以及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领导干部及家庭遇有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出国考察等有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的事宜,对应发送警示提醒书,及时发现、督促、帮助其加以改正;在逢年过节、职务升迁、子女升学等苗头性问题的易发多发时期,提前开展提醒警示。对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部门和行业存在的一般性不正之风问题,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过程中出现的工作偏差,及时进行谈话和诫勉,劝诫、督促其终止错误行为;对已经属于一般违纪,可不予处分、或免于处分的,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责令其改正错误行为。对需要进行诫勉和纠正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职责和权限,实行动态跟踪监督,限期整改。要注重告诫实效,切实发挥好诫勉谈话的防范、震慑和感召作用,充分运用好批评教育与调查处理相结合、调离岗位与学习改造相结合、自我反省与组织帮扶相结合及专项整治等手段,坚持对人与对事的统一,通过诫劝个人在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分析单位存在的问题,对单位领导实施预警。

(五)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抓住建设廉洁政治的实效。重点强化对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投资融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改革,针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通过排查深挖,找准体制、机制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系统整治和防范对策。整合各职能部门监督力量,积极推进“制度+科技”防腐创新,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选人用人,用制度管钱管事,用制度规范权力行为。按照打造权力运行制衡链条的思路,逐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专项资金电子网络监控系统、行政绩效管理系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和民意诉求反馈系统等“六大系统”基本框架的构建,并通过不断完善和继续探索,以明确管理责任为重点,以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为保障,强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着力构建以“六大系统”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同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反腐倡廉的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

(六)更加注重强化惩治手段,抓住建设廉洁政治的保障。惩治是预防的基础,不从严惩治,教育就没有说服力、制度就没有约束力、监督就没有威慑力。要加强各执纪执法机关间的合作,提高发现和查处腐败问题的能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最大限度地缩小腐败空间,最大限度减少腐败分子在党内的存活率和再生率。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突出办案重点,从腐败易发多发环节入手,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国法的案件为重点,对腐败分子“露头即打”,绝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理顺移送案件关系,增强依纪依法调查侦查能力,严格规范处理环节,始终坚持惩治这一手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松,始终保持打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惩罚的惩戒和治本功能。

(本文获校纪委征文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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