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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研究在宁大

透过高校腐败现象论廉政文化建设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8日    浏览次数:[ ]次

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马树华

一、 高校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

(一)无形腐败

1、思想政治立场不坚定

长期以来,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内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尽管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问题确实不少,效果确实不是很理想。就教师而言,许多教师谈思想政治学习色变,真正有效的思想政治学习很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等等,真正要深入地贯彻下去,取得预期的效果,之所以比较困难,原因就在于我们有些教师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教师本身都不能客观分析、理性对待,当然更不要说教育引导学生了。就学生教育而言,近年来高校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在内的思想政治工作尽管有了较大进步,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确实存在着学生不感兴趣,效果不太好等问题。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身观、价值观等方面作用发挥得不够到位、不够充分。有少数教师、甚至个别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学生中、课堂上散布与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相背离的东西。另外,有些高校,开设的哲学社会科学的课程越来越少,哲学社会科学所占的学时一再被削减,从而使得高校的人文氛围越来越淡化……以上这一切,都导致了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对人生的目的、人生价值取向、人生的意义理解不到位,认识不清楚,追求不高远。这就使得有些老师和学生,没有树立起坚定的理想信念,没有养成高远的人生追求,面对腐败和其他消极现象,免疫力很差,一旦条件成熟、环境许可,很容易腐败起来。这种间接的、无形的腐败尽管和有形的、直接的腐败有所不同,但它既是国家教育理念、教育方针没有完全彻底地得到贯彻执行的表现,又会在更大程度上导致国家重大方针政策不能有效贯彻落实,从而为各种有形的腐败埋下了隐患,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2.权利异化

权利异化是指高等院校中从事领导、管理工作的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滥用权力、徇私舞弊, 妨害高等院校正常的职能活动, 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带来重大损失的行为。大学腐败的背后,实质是“权力腐败”。随着我国高校独立法人地位的确立,高校在招生录取、经费使用、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干部聘任和职称评定等方面拥有的自主权越来越多,高校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权力也越来越大。但是我国法律赋予高校上述自主权时却对高校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没有相应的具体规定。由于法律不完善,制度和权力制约措施没有及时有效跟进,实际上形成了自主权的膨胀,高度的特权形成了“权力异化”,并借此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

3.权利失衡

我国的高校运作, 从传统上来说属于政府行为, 即在各项决策中惯性地采用“自上而下”的层层审批制,使权力很难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衡,使“寻租”成为我国高校腐败中典型的权钱交易特征。“寻租”是一个社会社会经济学概念, 现在主要用来研究权利失衡导致的“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租金是指由供给弹性不足产生的稳定的超额利润, 如地租、房租等等。在一般行业中, 若供给弹性充足,没有进入障碍, 超额利润也就随之消失了。但是, 如果有限的资源掌握在一些人手中, 不能随便进入, 这个超额利润就保持在那里。因为谁能够得到许可证, 谁就可以获得利润, 人们就去贿赂具有发放许可证自由裁量权的官员, 以便取得租金。这种活动称为“寻租活动”。腐败的蔓延, 并不是源于市场取向改革,而是源于行政权力对于市场交易活动的干预, 即所谓“权力搅买卖”。在市场化改革还没有到位的情况下, 通过行政权力分配资源的体系和市场分配资源的体系搅在一起。在这么一种体制下, 腐败开始流行起来。这种情况又使一些人进行“设租”, “造租”的活动, 即以种种名义加强行政权力对于经济活动的干预, 增加行政审批的项目, 以便增加“寻租”的机会, 这就使腐败活动愈发严重起来。

4.腐败动机

如何约束一个人产生腐败动机时,就要从经济学的“腐败成本”进行论述。腐败成本是指在一个特定社会中,腐败行为受到来自国家和社会现实的制裁和谴责而应付出的代价,包括法律成本和道德成本。具体包括被查处的概率、法律处置程度、经济惩罚程度、精神或名誉损失、道德法庭的审判及社会舆论的否定性评价和谴责,还包括进行腐败活动时行为人为此付出的金钱、精力、时间及心理压力等。成本的大小取决于被发现后的惩罚程度与被发现的概率。与此相对应的是腐败收益的概念, 它是指由腐败行为带来的非正常收益,主要包括收受的贿赂、贪污所得、权力滥用带来的其他收入及色情享受等。在两者关系中,只有腐败成本小于腐败收益时,腐败的动机才会产生,且腐败成本越小,腐败收益越大,这种动机就越强烈。社会转型期腐败异常突出的重要原因即惩罚失当、腐败成本过低。发生在高校内部的某些腐败行为, 比如学术腐败, 既具有隐蔽性的特点, 不易被发觉; 又有法律的盲点, 现行的法律条文中找不到相应的惩罚措施。但目前对于腐败成本的学术和立法研究还十分的脆弱, 鲜有文献发表。

(二)有形腐败

1、招生腐败

随着高校招生自主权的不断加大,高考录取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部分高校招生单位在招生工作中运用招生自主权徇私舞弊、违规招生。在单独招收保送生、艺术特长生、体育尖子生等工作领域,由于涉及到高校、中学、各地方招生主管部门、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关系等多个环节、多种关系,最容易发生暗箱操作、弄虚作假、金钱交易、利益交换等违法乱纪行为,如2009年最为轰动的招生腐败案当属“湖南省罗彩霞被顶替案”、 浙江航海模型加分案和重庆高考移民案等等,由于这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带有较强的交易隐蔽性,极难查处。

2.行为腐败

最近几年,建设市场虽加大了整顿力度,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仍存在串标、买标、卖标、漏标、规避招投标,在基建工程和教学、科研经费使用方面存在贪污、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主要表现,一是吃“回扣”。部分高校在物资采购方面,如大型仪器设备、基建维修材料、取暖用煤、校医院所需药品、图书资料、各类教材的采购方面,存在着个别当事人在采购过程中利用职权接受贿赂,拿“回扣”的问题。“回扣”所得,或者为当事者个人所占有,或者为小团体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二者兼而有之。二是以各种名目,将教研经费提现,私设“小金库”。少数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借筹资办学、办班创收和引入科研经费等工作机会,转移支付致使公款外逃,将公款私存侵吞利息,集体截留。三是“公用物资私用”。如购买物资占为己有,私订合同逃避财务监督等。

3.学术腐败

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传承中, 知识分子一直被当成是“社会的良心”, 是中国社会道德信仰的基石。教育被认为是一方净土、清水衙门。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教育系统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教育思想进一步解放,教育观念进一步更新,教育改革得到了突破性进展,教育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然而也存在着形势多样的腐败问题,其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与社会上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基本上是一致的,只是数量、范围、严重性相对要小。总体上有以下几种:

(1)为了使个人和学校捞取基础教育地盘, 宁愿不用得到公认的经典好教材, 非得自编教材。如, 自上个世纪 80 年代以来, 我国出版的各种版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材已经达到 500 多种, 仅北京图书馆收藏的书名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高校教材就有 100 种之多。且在编写过程中七拼八凑, 速度至上, 根本不作认真的调研, 这样的教材质量也就可想而知了。

(2)近亲繁殖, 学术乱伦。一是在研究生培养环节, 招硕士只要本校本科生, 招博士只要自己带的硕士生甚至本专业的教师, 而对外校的学生乃至优等生则一概从严挑剔。美其名曰对“自己人”放心, 肥水不外流。二是一些学术带头人俨然一副学霸嘴脸, 手下聚拢了一批追随者, 在自己的学科领域里“抱成一团”, 稍遇不同观点即口诛笔伐, 借以巩固个人和小团体的既得利益。

(3)借助于学术界德高望重的学术泰斗甚至用外国学者来吓唬别人, 为自己张目。比如有些人编写专著或教材, 拉上一大批国内外著名学者甚至已逝学者作为“顾问”, 这些顾问却并不知道自己已参与其中。

(4)在学术繁荣的表象下却泡沫泛起、浮夸盛行。一是学者特别是享有高级职称的学者、名学者以及拥有各种奖项获得各种称号的“专家”级学者教授越来越多; 二是高校论文、学术专著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中国的专著、论文数量名列世界前茅, 但有国际影响的大学教授, 或者有国际影响的学术专著和论文却寥寥无几, 这从每年全世界自然科学的三大检索上就可以看得出来, 究其原因就是中国的学术水准注水太多。如某著名高校一位副校长一年申报的所谓科研成果(文章、著作)竟多达 1300 万字, 平均每 24 小时写 4 万字, 其写作速度, 连小说家也叹为观止。

(5)在学术评奖和科研立项过程中相互勾结、沆瀣一气, 一手遮天、结党营私、瓜分利益。真正有水平的项目得不到评委会的认可, 好处都给了关系户。

(6) 在中国大学里, 职称的高低往往标志着一个大学教师的学术水准, 同时也与该教师的住房、待遇等密切相关。因此也催化了讲师、副教授不择手段“拼教授”: 因为科研经费和文章是评上教授的两大敲门砖, 因此拼命搞钱, 采用拉关系、贿赂等手段取得申请科研经费的“不对称优势”; 拼命写文章, 为追求文章数量而不惜弄虚作假、伪造数据、抄袭剽窃。

4.吏治腐败

一般把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归于权力腐败, 它特指权力的蜕变。权力腐败是指掌握公共权力的领导干部以公共权力为其谋取私利,导致公共权力的异化和变质。当前,高等院校权力腐败的主要特点表现为“公权私化”,就是将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以及部门利益个人化,主要表现是:

(1) 有些高校领导干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从个人的私利出发,以个人好恶恩怨取人,利用手中职权培植亲信,拉帮结派,任人唯亲,排斥异己,拿职位送人情、搞交易、拉关系,甚至变相卖官收取“好处费”。在组织人事上把权力变为商品。

(2)为本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把权力变为捞取好处的筹码。于是他们在教学设备采购上和后勤社会化管理上监守自盗,挪用资金,敲诈勒索,私吞“回扣”、“好处费”,私事公办,公事私办,歪事正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他们利用手中权力贪污贿赂,贪赃枉法,私分公共财物,进行权钱交易。在经

济管理上把权力变为谋私的筹码。

(3) 把手中的权力变为捞取政治地位和学术资本的手段,以手中的权力和金钱为动力,弄名利地位,弄厅、处级待遇,弄先进劳模,弄文凭职称,弄科研成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谎报成绩,大搞浮夸。在意识形态上把权力变为获取名利的条件。

(4)依仗手中的权势在生活上迷恋灯红酒绿,腐化堕落,搞以权谋色。于是领导和下属的一些不正常的男女关系,在特定的环境滋养下就发生了权色交易。在生活作风上把权力变为捞取财物和谋取美色的桥梁。

(5) 权力在运行的过程中,紧紧与吃喝联系在一起,致使运用公款吃喝玩乐之风在高校校园大有风靡、蔓延之势,并日趋公开化。有人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因而你用权请我,我用权请你,甚至发生送礼、娱乐、找三陪女都由公款支付的腐败现象。在工作交往上把权力变为吃喝玩乐、挥霍浪费的机会。

5.经济腐败

随着高校经费由单一的财政拨款向多渠道筹集经费的转变, 以及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和办学自主权的增加,高校围绕办学经费的收支管理出现不少新问题, 主要表现是:

(1)在各高校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乱收费问题,主要表现为“双轨收费制”, 即国家规定的收费与高校私自规定的收费并行, 从客观上既增加了学生负担, 又为一些人乘机捞钱打开了方便之门。

(2 )办班过滥且管理不善带来的腐败问题。一方面随着社会对知识、对文凭、学位的推崇,对其价值认可度的提升,人们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另一方面社会上对高学历的需求量膨胀, 使高校的收费委培制应运而生。用钱来买高校、尤其是名高校的学历, 从而提升其社会阶层, 就为“办班”提供了源源不绝的生源和动力。

(3)私立帐户、创收分钱的现象十分严重。利用筹资办学、办班创收、引入科研经费等工作之机私设“小金库”,有校级领导设立的“小金库”,也有部门领导设立的“小金库”。可以规避上级(财政、税务、审批) 部门的监管,可以由领导人随意支取经费而不受约束。“小金库”除了可以把领导人用来请客送礼等不便报销的开支从这里解决之外,还可能出现领导人利用“小金库”贪污、挪用公款、公款私存侵吞利息、集体截留私分、购买物资占为己有等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其危害之严重是显而易见的。

(4)高校财经管理中的内控制度尚未完善引发的腐败问题。制度建设不健康,时效性差,流于形式。主要表现在有些重要的制度存在空缺,如财务奖惩制度; 有些制度已过时,没有根据形势的发展进行修订、完善; 不少制度不是为了加强财务控制和经费管理,而是为了应付检查,装潢门面。

(5)对基建、物资采购的资金使用监管不力。高校基建和物资采购是经费支出最大的项目,财务部门要重点对实施这些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目前高校财务部门对此工作的监管乏力,基本上是充当了一个“取款机”的角色,一切仅是按基建、物资、审计部门的报告和校领导的签字付款,而没有真正

履行起监管职责,致使高校基建工程中超付工程进度款、预付款总额超决算总额等现象的发生已经成为一个惯例, 致使施工单位在项目进行过程中采用贿赂等手段不断要求追加工程款。如某大学体育场馆工程标价为4000 万元, 当大楼完工时, 付款竟超过一亿元。

二、高校腐败现象的成因

高校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外部条件的影响,又有其自身的主观因素。

(一)受外来文化及落后文化的影响

高校是国家之间各种文化和科学技术相互交流、相互融合的学术团体,在吸收国外先进文化的同时,腐朽的文化思想和生活方式也会侵蚀到高校部分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思想深处,使他们崇拜西方,盲目地追求西方腐朽的文化思想和道德观念,导致世界观、价值观的偏离。关系本位的社会伦理形成了高校腐败现象的人情土壤,人们奉行的是以忠孝节义之道为核心的封建伦理关系。关系本位的价值体系使人们以人情化为行为习惯,是一种腐化剂,腐蚀着党员领导干部和师生员工。另外,官本位的文化意识构造了高校腐败现象的社会环境。在大学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深层观念中把做官当成人生最大的追求,认为做官意味着权力、地位和利益,是致富的捷径,把官职和权力作为人生重要的价值取向,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进而导致行为的腐败。

(二)管理体制落后和制度不完善

一方面高校内部管理体制不适应高等教育改革的需要。随着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高校办学体制、办学形式呈多样化,又由于高校规模的扩展,财政拨款制度和资金筹措方式的变化,使得高校内部管理幅面扩大,职能部门职权扩充,领导干部可支配的权力有所膨胀。另一方面是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一些高校疏于管理制度建设,对涉及管人、管钱、管物的重点部门管理失控;有些学校存在内部职能划分不清,职权范围过大,权力过于集中;对高校领导干部权力配置、权力授予、权力运行等方面缺乏明确严格的规范;制度建立以后,没有很好的贯彻执行,留于形式;出现了问题,没有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权力多集中于学校各单位一把手;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不健全等等。

(三)监督体系弱化

目前,我国高校监督主体不够完善,没有完全形成监督体系,监督机构也不够不健全,特别是学校基层单位监督机构不健全,监督措施不够多样,没有突出事前、事中、事后等过程监督,而是等出现了问题才来进行补救。因此,高校在监督机制方面,突出表现在监督作用不到位,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还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

(四)党员干部思想蜕变

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越来越多的人信奉有钱就有一切,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思想膨胀。社会贫富差距扩大也导致一部分人心理严重失衡,高校一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由于受这种思潮的影响,放松了思想改造和自我修养,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思想道德防线崩溃,价值取向发生错位,自律意识放松,攀比心理膨胀,私心贪欲放纵,把权力变成自己谋私捞钱的工具,从而堕入犯罪的深渊,成为金钱的牺牲品。

三、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就是要用系统的、科学的观点, 从文化建设的角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把文化的力量融入到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中, 以此推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学校是培养人才、传承文明、建设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 教育事业在国家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作用, 在国民教育中加强廉洁教育, 构建校园廉政文化氛围, 是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的重要环节, 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础性工程。

(一)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意义

1.是高校教师思想道德建设的需要

高校廉政文化建设, 教师是主角。教师肩负着培养学生、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神圣职责, 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德育工作状况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因此,让教师积极投身到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中来, 发挥他们的创造力, 在实践中完善道德的成熟。

2.是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

高校廉政文化建设, 学生是主体。廉政文化进校园, 有助于大学生进行系统的廉洁教育, 使他们从小树立廉政思想观念, 养成终身廉洁做人的信念, 对构建和谐校园、净化社会风气、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3.是建设和谐校园的需要

高校是传承文明、塑造民族性格和民族精神的重要阵地, 它担当了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的重任, 是推动科技发展、社会进步、文化创新的机构。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有助于形成优良传统和校风, 有助于抵制官僚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落后的思想意识; 有助于建构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 有助于依法治校、科学治校、民主决策, 维护学校的稳定发展和改革, 消除各种不和谐因素, 激发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建立生机勃勃的和谐校园。

(二)加强高校廉政文化的理论研究及宣传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3年4月19日就我国历史上的反腐倡廉进行第五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历史的教训更应引以为戒。要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习近平指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要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他强调,全党同志要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不断以反腐倡廉的新进展新成效取信于民。要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要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在此基础上,高校应当发挥自身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的优势,组织专家、学者广泛开展多层次、多角度、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理论研讨活动,对高校党风廉政文化的理念、内容结构、特点规律、建设的对策,进行深入探讨和可行性的科学论证,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文化建设的理论水平,从而形成中国特色的高校党风廉政文化建设的理论体系,为党风廉政文化的建设提供理论支撑、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推动党风廉政文化建设良性发展。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校报、宣传栏、报栏等加强对校园党风廉政文化的宣传,宣传报道校园党风廉政文化建设的进展、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在全校培养廉政理念、树立廉政意识、营造廉政氛围。

(三) 建立高校廉政文化思想教育机制

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认识紧迫性和重要性,把党风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学校整体建设中。学校领导要做好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建立高等学校党风廉政文化思想教育机制,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学校对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管理、奖惩之中;建立和完善学校党内监督机制,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学校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活动之中;建立科学、合理、严密的运行机制,抓好学校招生录用、评职晋级、物资采购、教材管理、工程招投标等环节的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四) 落实党风廉政文化建设责任制

在高校党风廉政文化建设中,一方面要着眼于现行领导体制、组织体制的改革,使之在符合党风廉政文化建设要求方面更加完善;另一方面,要将高校党风廉政文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方法落实在具体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对校、院(系)二级班子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种问题,防止小过酿成大错。在全校大力倡导和弘扬监督的风气,形成良好的监督氛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文化建设责任制,要把党风廉政文化建设情况列入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要求明确责任,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激发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一种人人关心、齐抓共管的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良好工作态势。

(五)结合学校热点问题, 全面实行“阳光工程”, 维

护广大师生利益

廉政文化进校园最终要体现到校风学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应坚持把廉政文化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重点抓好教育收费管理、招生录取、干部选拔、人事调动、基建维修工程, 以及仪器设备、教材、图书、药品采购等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检查, 通过实施“校务公开”和推进“阳光收费”、“阳光招生”、“阳光采购”、“阳光招标”, 提高反腐败的透明度,促进各方面的公开、公平、公正, 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确保学校的规范管理, 堵塞漏洞, 最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广大教师廉洁从教。

(六)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师行为

师德建设在校园文化建设、特别是在党风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中,具有榜样示范作用。因此,要加强师德建设,要大力开展/三育人活动,引导广大教职工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诲人不倦,为人师表。要树立师德典型,加强师德建设的宣传力度,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校园风尚。要根据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和新时期教育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并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将之固定下来,创造一个崇尚师德、乐业从教的育人环境。

总之, 高校的廉政文化建设, 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 是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 同时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积极探索, 认真总结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逐步构建具有高校特色的廉政思想文化体系, 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使高校名副其实地成为社会的精神支柱, 成为传承文明、培育人才、建设先进文化的重要基地。

(本文获校纪委征文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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